2009年1月23日星期五

【36】思及乡村

要想了解现在,首先必须离开它。

      ——迪尔凯姆,转引自布洛赫《法国农村史》




思及的乡村,是一个类空间,是想象、臆想和现实中过往场景的一种彼此妥协。如此空间,如此妥协,充满了必然性和临时性。我以我家乡那边的情境来说,就是,思及的乡村,是一个“场”。其他地方我不知道,在华中地区,主要的作物是麦子,秋收的时候,要在农田里方便交通的地方,提先开辟一块空地,碾压平整,放置收割的麦子,土话就叫它“场”。“场”是临时的,尽管也有长久设置的,但不多,毕竟休耕的年月早就过去了,荒废一块农田,等于是浪费钱财。即便在人民公社的时候,“场”也不能取消,一个公社很难做到只设置一个“场”,让大家把麦子全部弄到这一个“场”上;顶多就是“场”要大一些。我在的家庭是个大家庭,上上下下二十多口人,一到秋收,先是开辟一个偌大的空场出来,小孩子的时候,觉得这是很好玩的事情,因为麦子已经熟透了,孩子们不能在农田里面打斗,就到“场”上。也不能太过火了,因为稍微弄一些凹陷,到时候麦粒就渗进去,不好收拾。这个“场”就像是对土地的一种仪式。它并不是一个确然的空间范畴,更像是一种农田状态的修辞。“农田状态”这个称呼,参见布洛赫《法国农村史》:“农田状态不仅仅表现在轮廓的耕作秩序上,每一种状态都形成一种由技术方法与社会组织原则组成的复杂网络。”(P.50)很显然,我这里是在微观层面上使用“农田状态”这个词。因为在秋收完成之后,“场”连同周围的农田土地,一起被实施翻耕:那些之前潜藏在地表下面的略带暗红色、赭石色还有黑色的土地之肉暴露在冬天的寒冷之中,它们是如此的松软,以至于乍看上去,翻耕过的农田比原来拔高几厘米。直到这个时候,那个“光平乡野”(从一块地进入另一块地时,没有界限,参见《法国农村史》)的特征才变得如此直白而无所顾虑。“场”的临时修辞,打磨了农田的野性,那块空白、平整、不失光滑的土地之皮肤,接近于乡村对秩序的想象。如此秩序起初只是针对土地,其次才是针对利用这样土地的人。八九十年代的乡村公路计划,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在那空白、平整、不失光滑的路面上,乡村的身体政治,开始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走路不再是深一脚浅一脚,到了晚上走路也不用担心绊倒,骑车也不会觉得累,更不用担心下雨致使的泥泞和积水。但是包括交通部门在内,一直对乡村公路的管理很是不满意,他们很难让周围的人贯彻明白,这些公路是专门用来交通使用的。尽管说,这个道理,众所周知,并不需要解释和劝说,但是空白空间的临时性始终无法解除。“场”的非空间属性也就越发彰显出来。我们在乡村的节日生活里,同样可以发现这样的例子。请恕这里不详细说明。可能有些人要来笑话我,说了,当然是临时的啦,因为乡村的考虑,都是实用的。这话我一点不反驳,但是单纯的把这样的现象归之于实用,很显然不是我的路数。如果有谁觉得,就是实用的考虑,只是实用的考虑,那么我也不反对。我尝试做的,就是在这些之余,再做挖掘和补充。如果有谁觉得在他所认为的实用考虑之外没有余地,那么我就要反对了。


回到开头的话题,思及的乡村是一个“场”。那么我的问题是,我们何以思及乡村?或者说,思及乡村到底意味着什么,又如何可能?尊重实用考虑的人,可能又要来笑话我这个想法过于荒唐了,那么如果还有耐心和兴致的话,不妨暂且把我接下来的思考,权作多余之思。倘若不然,也就没必要接着看下来。其实,对于何以思及乡村这个问题,最好的切入方式是文学。过多的例子我就不举了(因为这样的例子非常多,五四时期一大批的文学作品,几乎都是乡土文学,比如鲁迅、郁达夫等),为了翻查抄录的方便,我只以我手头的一本书为例,当代的陈川写的《最后的乡村牧歌》。单是看题目就能想见,作者把乡村置入一种诗学的家园想象场景之中;陈川也属于鲁迅在为自己编选的《小说二集》所写的序言里说的,侨寓的作者。他在《最后的乡村牧歌》的跋“乡村的未来”里这样写:“城市?我每一天都在机动车辆的鸣叫声中睁开眼睛,面对城市的现实,面对城市的喧嚣。我常问自己:我在城市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每一次都无从找到答案。城市是我生活的一个驿站,我只是城市的一个游子。”这就是所谓的乡愁了吧?一种时间的支离感,使得人在了尴尬里;无以全然的返回乡村,亦无法坦然的融入城市。在这里,思及乡村的可能,更多的是一个谜语的可能。一个谜语的可能性又在哪里呢?在答案里吗?那么它就不是谜语了。谜语之为谜语,正在于谜语首先是对答案的消解、支离,甚至是破除,其次才是答案对谜语的消解、支离以及破除。乡村在一个谜语里,乡村成了一个不解之谜。“我工作,只是为了我的胃的蠕动,我知道每天进入我肠胃的是一些只有乡村土地上才能生长出来的食物,比如大米、面粉、土豆和玉米;比如带着晨露的蔬菜和笋尖。城市充满了虚空、充满了五颜六色。那么,我的灵魂世界到底在哪里?”(《乡村的未来》)凭什么就认定那些食物不属于城市呢?凭什么就认为乡村不也是充满了虚空呢?在诗学的意象里,乡村之谜,成为了一种自我的追问和责难,如此一来,所谓的乡村之谜,如何不也是城市之谜呢?尽管说,我们几乎已经解析了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何以思及乡村?”,但是接下来,思及乡村如何可能呢?就像刚才提到的,诗学意象并不能充当那个在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切割者,就像切割开两种胶合在一起的事物。“时间,就是在城市度过的每一个时刻堆积起了我对一个乡村的思念,并进入记忆和想象。”这句话表述的似乎很明晰了,作者真正要做的,甚至并不是把城市和乡村切割开,相反,而是重新提炼一个连通——借助时间的连通。毕竟,乡村已然缺席。那个作者所知道所了解所熟悉的乡村,正在改变。它的改变方式和城市有些不太一样,城市的改变有个递增或者递减的参照,但是乡村的改变没有,只有越来越远离和越来越衰落。要么就是在拜物教式的商品主义保护下,进入城市的凝视权力范围,成为所谓的旅游产业链条中的一个景观装置。正是在这里,触及到我思及乡村,想要说的关键部分。借助时间的连通,对于某样事物的改变来说,似乎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有什么能挡住时间呢?在时间的离弃里,城市在变化,乡村也在变化。“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诗歌里表达的也就是一种在时间背景下的返乡。然而,假如这些改变,只是时间意义的,那么,乡愁还不至于那么不可即那么遥远,关键就在于,时间的改变之余,还有其余的改变,让人难以接受的改变。正如作者说的:“我知道乡村正改变模样,然而这是否就是乡村的未来,我无从找到答案。”到这里,作者的诗学意义才显露出来,借助于时间,既是在城市(此时)与乡村(彼时)之间的连通,也是现在和过去的连通。


这样一来,“场”的内涵就丰富起来。一方面作为类空间而又非空间的,另一方面作为类时间而又非时间的,那它到底是什么呢?“场”更像是空间之间,更像是时间之间。“场”间隔空间,是对空间的间隔;“场”打断时间,是对时间的打断。“场”是一次出离、一次绽出。整个乡村的情感谱系学,几乎都基于这样的出离和绽出而发挥作用。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当初孙中山概叹“一盘散沙”的原因吧。乡村社会的民众,缺乏组织,每当朝政颓废,无政府主义就开始蔓延。(参看谢和耐《中国社会史》)谢和耐在《中国社会史》里特别提到王阳明当初的乡约运动,其实就是对乡村社会的一次革新尝试。这是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在研究中国乡村问题时,诸多现象往往牵涉到其实很早之前的现象。很多我们认为只在现代或者当代才有的现象,其实之前就已经存在,并不是现代或者当代特有的。这也是我在思考我对“乡村”这个事物的考察,究竟要说的要写的是哪一个部分,很显然是在现代或者当代被激发的部分,那么就有必要离开现在溯及过往,如此才能明晰那些在现代或者当代被激发的。比如我们谈萧红小说的乡土问题,就牵涉到这个现象。五四时期,有个切割,就是青年的革命,首先是对家庭的革命。五四时候的家庭史,几乎可以涵盖整个社会史。乡土社会大多被认为是一种封建的腐朽的,需要批判的生存状态、生活状态、生命状态。当时的人所谓的乡村遭受破坏,和我们现在去谈论乡村遭受破坏,并不完全一致。但是谢和耐在另一本书《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论及江浙一带的崛起,说由于江浙的富庶,使得沿海一代的农村遭受破坏,这里说到的破坏就又是另外一种意思了,和前面提到的又都不一样。在宋代的乡村破坏,起码不在我这里论及“乡村遭受破坏”的范围之内。我这里论及乡村的那条线索,其实是以隐疾为标识的。就是乡村大概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境之中,成为了一个隐疾,一个不搏不快、搏之又痛、痛而不复的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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